近日,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、市财政局等部门印发《成都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工作专项行动方案(2024~2027年)》,计划从今年起,每年更新(含换新、改造、大修)住宅小区投入使用年限满15年及以上,或投入使用年限未满15年(质保期已满)、故障率高、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电梯1000部左右,4年共计4000部左右。
根据方案,电梯更新需要满足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、具有合法权属的住宅小区”的实施条件。同时,具有电梯检验检测资质的安全评估机构安全评估后,出具结论明确为建议电梯换新、改造或大修的安全评估报告。
更新程序方面,方案明确,对于满足实施条件的住宅小区,首先,电梯使用单位应根据安全评估结论,结合小区实际,制订更新方案。其次,进行业主表决,业主委员会组织相关业主使用“智慧物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”的电子投票系统共同决定更新方案。同时,更新方案须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日。
资金筹集方面,方案明确,按照“业主出资一点、财政补助一点、残值补充一点、电梯企业让利一点”的原则进行资金筹集。业主出资部分可依法依规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、小区公共收益、业主自筹等方式解决。
按照事后补助的原则,安全评估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结论为建议换新、改造,且原则上在收到安全评估报告之日起1年内完成换新、改造电梯的,各区(市)县政府(管委会)对每台电梯给予总费用50%的资金补助,换新最高不超过10万元/部、改造最高不超过5万元/部。
此外,若在安全评估、施工环节存在弄虚作假的,政府不予补助,相应安全评估机构、施工单位将被依法列入电梯更新“黑名单”,禁止再从事电梯更新相关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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